海葬报名
一、参加海葬活动:目前,上海海葬活动只接受本市户籍逝者参加。请逝者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上海飞思海葬服务部或龙华殡仪馆大堂服务台预约登记,亦可致电上海飞思海葬服务部:66600544、56629007-2102 进行电话预约登记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6:00。
二、申请活动登记:登记时需填写《上海市海葬活动登记表》,并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联系地址、逝者姓名、与申请人关系等信息。
三、海葬活动时间:目前上海举办海葬活动时间为:每年3月、4月、5月、6月、10月及11月。故请在登记表上需写明预约参加某年、某月活动的时间。但具体参加活动时间,以上海飞思海葬服务部提前一个月发出的《办理参加海葬活动告知书》通知为准。
四、享受海葬补贴:本市户籍逝者骨灰参加海葬可享受补贴2000元。其中1000元直接补贴给逝者家属,另外1000元提供家属参加撒海所乘坐的车、船费(最多6人,包含保险等费用,也包括委托海葬部代撒骨灰的费用)。
五、符合享受条件:家属在办理参加海葬活动手续时:(1)需提供:逝者火化证明原件、逝者骨灰、《办理参加海葬活动通知书》。(2)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随通知下发的《上海市民海葬补贴申请表》后签名确认。(3)需提供:逝者的沪籍证明材料,即逝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加盖公安局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页和逝者死亡页)。若户籍资料已变更,必须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海葬活动。(4)如逝者《火化证明》遗失,请至原殡仪馆重新开具逝者的相关火化证明材料。(5) 如逝者过世年代久远,无火化证明但骨灰寄存在墓地的,需提供墓地寄存证(寄存证封面和内页均需复印)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享受补贴。(6)对无法提供火化证明,也无法提供墓地寄存证的本市户籍逝者,但可提供沪籍证明的家属,可免费6人上船参加活动不享受1000元补贴。(7)对原是本市户籍,后因支内、支边等情况的逝者,可免费家属2人上船参加活动,但不享受其他补贴。(8)对于原籍是上海的港、澳、台及海外同胞(逝者)参加海葬活动,申请人需提供侨办开具逝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可享有最多2名亲属上船撒海(免费参加)不享受其他补贴。
海葬活动过程简介
一、办理预约登记手续。
二、凭收到《办理参加海葬活动告知书》后办理手续,提交各类材料。
三、举行活动的方案:当天上午6:40分左右从龙华殡仪馆点 或 宝兴殡仪馆点 乘车出发至码头上船。具体活动方式按办理手续后收到的《办理参加海葬活动告知书》为准。如无不可抗力情况出现(如因大风、大雨、迷雾而造成轮船停航等情况除外),约在下午1:00左右返回。
四、活动航行途中举行海葬仪式,仪式结束后到达国家海洋局指定的撒海区域进行撒海。
五、撒海活动结束返航至码头,家属乘车原路返回出发点,整体活动结束。
六、骨灰撒灰位置:东经121°45′30″—121°50′00″水域(长兴岛中部圆沙闸至横沙岛双窑烟的海域)。
七、安全告知
上公安人员的指挥。
2、禁止携带各类易燃(香烛、锡箔、纸钱等祭扫品)、易爆物品乘车、上船参加活动。
3、如遇雨天,请自备雨具。轮船的上下楼梯较陡,为安全起见,对行动不便者、老人、孕妇及婴幼儿、穿拖鞋、高跟鞋者,本部不建议上船,若您坚持参加,由此产生的后果请自行负责。
八、特别告知:
除了逝者骨灰与鲜花花瓣,其他物品一概不能撒入海中!活动现场有国家海洋局工作人员监督,敬请配合。